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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信息
姓名:甘露
职业:演员
9月16日
代理经纪公司
北京梦之星影视策划有限公司
甘露经纪业务代理:150010111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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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信息
甘露,出生于江西省南昌市,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导演系本科,中国内地女演员 。
2008年,甘露因出演剧情电影《烟雨浮生》而出道。2010年,出演战争喜剧《梦想光荣1942》。2012年,出演历史剧《圣天门口》。2013年,在当代军旅剧《我是特种兵之火凤凰》中饰演唐笑笑。2014年,主演悬疑网络剧《暗黑者》。2015年,甘露再次主演悬疑网络剧《暗黑者2》,并凭该剧获得第三届中国电视好演员最佳网剧奖及优秀演员奖。2016年1月,甘露凭借电视剧《猎刃》获得2015年度广西地区最受观众喜爱女演员奖。2017年3月,主演近代战争剧《特种兵之深入敌后》 。2018年,主演刑侦罪案剧《边境线之远诛》。2019年,主演的年代侦探悬疑网剧《罪夜无间》播出。

演艺经历

2008年9月,甘露出演了个人首部电影《烟雨浮生》,并由此进入影视圈。2009年,出演生活情景电影《社区故事》;10月,出演由李海兴执导的剧情片《古墓奇缘》。2010年10月,出演根据谢颐丰长篇小说《气血飞扬》改编的战争喜剧《梦想光荣1942》,她在剧中饰演敢爱敢恨、豪爽真诚的刚强女子小白菜。

2011年,与孙逊、曾黎等合作出演战争剧《最后征战》,她在剧中饰演从小在山上的土匪堆里长大的珠儿。


2012年,与徐璐、娄艺潇等合作出演都市喜剧《摩登女婿》;10月,与段奕宏、小宋佳等合作出演历史剧《圣天门口》,她在剧中饰演怀揣着革命梦想的丫鬟杨桃。

2013年5月,主演由张一墨执导的青春爱情电影《别和我谈高富帅》,她在片中饰演因不满父母安排自己婚姻的富家女白露;7月,客串由袁咏仪、郭京飞等主演的古装喜剧《龙门镖局》,她在剧中饰演恭叔的前女友龚露;8月,与郭京飞、齐溪等合作出演轻喜剧《约会专家》,她在剧中饰演爱cosplay的女孩叶小倩;10月,与徐佳、刘晓洁等合作出演当代军旅剧《我是特种兵之火凤凰》,她在剧中饰演来自文工团舞蹈演员的特种兵唐笑笑 。

2014年2月,参演改编自辛夷坞同名小说的话剧《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》;6月,主演根据周浩晖所著小说《死亡通知单》改编的悬疑网络剧《暗黑者》,她在剧中饰演傲娇、冷艳的心理分析师穆剑云;8月,与陈冠霖等合作主演的抗战剧《猎刃》,她在剧中饰演为人冷静、足智多谋的女诸葛孔梅。

2015年8月,甘露再次主演悬疑网络剧《暗黑者2》,该剧在播出后点击率突破两亿,而在暑期结束之际逼近3亿。

2016年1月,甘露凭借电视剧《猎刃》获得2015年度广西地区最受观众喜爱女演员奖;3月,与郑恺、郭碧婷等合作出演喜剧《国士无双黄飞鸿》,她在剧中饰演聪慧勇敢、重情重义的小富贵;4月,出演由刘飚执导的都市情感剧《我的老爸是奇葩》,她在剧中饰演智商情商随时在线的咖啡店女老板宋露西;12月,甘露凭借网络剧《暗黑者》获得了“优秀演员奖”与“网剧奖”两个奖项。

2017年3月,与李宗翰、羿坤等合作主演近代战争剧《特种兵之深入敌后》,她在剧中饰演身在战斗前线的女军医胡蕊蕊;8月,与黄小蕾、沈梦辰等合作主演家庭伦理电影《老公去哪了》。

2018年,与王泷正合作出演侦探悬疑网剧《罪夜无间》;9月,主演由兰少寅执导的刑侦罪案剧《边境线之远诛》。

获奖记录

影视类

    ▪ 2016-12    第三届    中国电视好演员“优秀演员奖”     《暗黑者》    (获奖)    
    ▪ 2016-12    第三届    中国电视好演员网剧组女演员奖    《暗黑者》    (获奖)    
    ▪ 2016-01-01    2015年度广西地区最受观众喜爱女演员奖     《猎刃》    (获奖)    

人物评价

清新淡雅的女孩甘露在影视剧中有着出色表现,让观众对她记忆深刻。而甘露不管是生活中还是在剧中的造型都有着她独特的见解,并能驾驭的恰到好处,这也让她受到了时尚媒体的青睐,并被称为“时尚达人”。(腾讯娱乐评)

有着青春靓丽外型的甘露,对人物角色的诠释有着自己的独到见解。(新浪娱乐评)

虽然在《龙门镖局》中甘露只是客串了一小段,却是爆点连连,彰显出了甘露身上的喜剧功力。然而作为一个漂亮女生能够放下身段来耍宝搞笑很是难得,也正是这种难得,甘露获得了宁财神对她的肯定。(搜狐娱乐评)

天生丽质的甘露,有着楚楚动人的眼神、精致的五官,是一位充满着明媚气息的女生。在戏中甘露则凭借着高颜值、高演技赢得了观众好评,而她睿智可人的形象也得到了观众的喜爱。(北青网、网易综合评)

    明星名称:甘露

     

    使用地区:中国大陆地区(不包含香港、澳门、台湾)

    使用方式:

    一:肖像照片:

    平面广告及媒体:包装、报纸、杂志、灯箱、网站、海报等平面广告物及户外广告、公共汽车车身广告、 广告小礼品(非卖品)、宣传单及人型立牌等。

    二:广告代言:

    1.平面广告及媒体:包装、报纸、杂志、灯箱、网站、海报等平面广告物及户外广告、公共汽车车身广告、 广告小礼品(非卖品)、宣传单及人型立牌等;

    2.影视广告及媒体:经由中国大陆境内(台湾、香港、澳门除外)的电视频道(包括有线、无线及卫星频道)和电影、新媒体平台传播的影视广告,且不超过30秒的广告片。该广告片只可剪辑为30秒、10秒、15秒、5秒。影视广告不能以电视购物的形式播放。

    付款方式:

    1.肖像照片:签约当天,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。

    2.形象代言:分2次;签约当日付全款的50%,第一次工作开始前三日内或合约约定时间内付清另50%。

    工作内容说明:

    1.肖像照片:仅提供现成照片,数量一般5-10张不等,企业根据艺人方提供的高清广告大图,用于自己的产品设计宣传。

    2.平面拍摄:1个工作天内的连续6-8小时工作,包括化妆、换造型及用餐时间。

    3.影视拍摄:1个工作天内的连续10-12小时工作,包括化妆、换造型、用餐及录音时间。

    4.商务活动:1个工作天内的连续2小时工作,包括候场时间。

     

    推荐合作模式:肖像代言/肖像照片授权使用


    合作权益:
    1.明星肖像授权2年+3个月回收期
    2.明星签约仪式一次,合影
    3.提供6张广告高清大图
    4.海报,产品包装,户外广告,报纸,网站,互联网等平面媒体全渠道使用肖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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