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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信息
姓名:安琥
职业:主持人,歌手,作家,演员
1974年9月5日
代理经纪公司
北京梦之星影视策划有限公司
安琥经纪业务代理:150010111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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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安琥,1974年9月5日出生于辽宁省大连市,中国内地男主持人、歌手、作家、演员。
    1992年毕业于辽宁儿童艺术剧院。1994年主持台湾综艺节目《快乐万花茼》。1997年加盟湖南卫视主持《早起乐翻天》、《时尚景区》、《完全新时尚》、《音乐不断》栏目。2002年在由姜武、姜巴拉导演的电视连续剧《各就各位之长发飘飘》中出任男一号。2005年,被《时尚》杂志评选为2004年度最具魅力男士。2005年,被北京市委宣传部及《娱乐信报》推选为奥运文明之星。2015年4月15日,由殷桃、涂松岩等人主演的当代都市剧《我为儿孙当北漂》上星首播,在剧中饰演一位精明严苛的大老板赵总 。4月23日亮相大型谍战剧《父亲的身份》发布会,安琥在剧中饰演俞北平的儿子林冲,一位国民党军官。2016年,主演心理惊悚电影《妄想症》。2017年,主演电影《暴裂无声》,发行单曲《下辈子不见》和公益歌曲《呼吸蓝》。2018年,安琥发行EP专辑《琥式情歌》。

演艺经历

1995年为正大国际唱片公司作词曲创作,作品收录于孙悦,何静的个人专辑。
1996年拍摄广告作品,澳大利亚士力架巧克力,文曲星电脑记事本。
1997年加盟湖南卫视主持《早起乐翻天》、《时尚景区》、《完全新时尚》、《音乐不断》栏目。

1998年参与筹建湖南文体频道并策划主持《开播晚会》、《音乐Y地带》、《周末特快》,担任文体频道主题歌的词曲创作以及音乐录影带的导演。
1999年加盟澳门卫视旅游台主持《澳门超音速》、《星际PEARSS》、《至川风味村》栏目。

2000 年主持北京电视台《魅力2000》,主持北京生活频道《北京榜样》栏目,光线传播《娱乐人物周刊》栏目,澳门卫视《五星谍报》栏目。在《健康女孩》杂志设专栏,获新周刊电视榜全国最受欢迎主持人第四名。

2001年主持香港阳光卫视《科技与文明》、《眼睛想旅行》栏目,成为摩托罗拉、三星、诺基亚、西门子手机上市新闻发布会指定主持人,主持江苏卫视强档学生节目《天天90之青春大碰撞》,主持江苏卫视强档节目《欢乐伊甸园》。
2002年,在由姜武、姜巴拉导演的电视连续剧《各就各位之长发飘飘》中出任男一号。

2015年4月15日,由殷桃涂松岩等人主演的当代都市剧《我为儿孙当北漂》上星首播,在剧中饰演一位精明严苛的大老板赵总。4月23日亮相大型谍战剧《父亲的身份》发布会,安琥在剧中饰演俞北平的儿子林冲,一位国民党军官。

2016年5月6日,主演的心理惊悚电影《妄想症》上映,饰演孙伟,12月参与主持节目《青春最强音》,同年,安琥助阵王麟的歌曲《富贵花开》,首次尝试EDM曲风突破自我,大胆尝试喊麦式RAP,唱出老百姓的喜怒哀乐。

2017年1月,安琥参与录制节目《星厨集结号》,接着先后拍摄了电影《完美有多美》、《暴裂无声》、《只羡鸳鸯不羡仙》、《甩尾王》等,然后参演了都市暖心单元剧《深夜食堂之苏先生的店》。2月,安琥宣布签约诚利千代娱乐集团的时尚厂牌“诚利风尚”担任首席运营官。8月安琥发行单曲《曾一起凝望过的那片星空》,并且为公益电影《我是谁的宝贝》献唱了主题曲《会有天使替我爱你》。12月,与陈志朋颜丹晨方中信合作拍摄悬疑电影《梦境之源》。

2018年6月2日,安琥携专辑《琥式情歌》在北京五棵松M空间举办《嘿 朋友》LIVE SHOW演唱会;11月,安琥为古装电影《只羡鸳鸯不羡仙》献唱同名古风主题曲《只羡鸳鸯不羡仙》;12月,安琥亲自创作的单曲《死的心都有》正式上线,诙谐自嘲的歌表达出来的是一种释怀和解脱。
2019年11月,安琥发行单曲《感谢大哥》,以音乐表达对世界的感恩。

获奖记录

综合奖

    ▪ 2005    被北京市委宣传部及《娱乐信报》推选为奥运文明之星    (获奖)    
    ▪ 2005    获得2004年度最具魅力男士奖    (获奖)    
    ▪ 2003    出任东方大学城首届艺术节形象大使    (获奖)    
    ▪ 2000    获新周刊电视榜全国最受欢迎主持人第四名    (获奖)    

人物评价

安琥阳光健康的个人形象,深入大众人心,而大家也正是看中了安琥独特的个性魅力,安琥幽默机智的主持风格也博得了很多人都肯定。(人民网评价)

    明星名称:安琥

     

    使用地区:中国大陆地区(不包含香港、澳门、台湾)

    使用方式:

    一:肖像照片:

    平面广告及媒体:包装、报纸、杂志、灯箱、网站、海报等平面广告物及户外广告、公共汽车车身广告、 广告小礼品(非卖品)、宣传单及人型立牌等。

    二:广告代言:

    1.平面广告及媒体:包装、报纸、杂志、灯箱、网站、海报等平面广告物及户外广告、公共汽车车身广告、 广告小礼品(非卖品)、宣传单及人型立牌等;

    2.影视广告及媒体:经由中国大陆境内(台湾、香港、澳门除外)的电视频道(包括有线、无线及卫星频道)和电影、新媒体平台传播的影视广告,且不超过30秒的广告片。该广告片只可剪辑为30秒、10秒、15秒、5秒。影视广告不能以电视购物的形式播放。

    付款方式:

    1.肖像照片:签约当天,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。

    2.形象代言:分2次;签约当日付全款的50%,第一次工作开始前三日内或合约约定时间内付清另50%。

    工作内容说明:

    1.肖像照片:仅提供现成照片,数量一般5-10张不等,企业根据艺人方提供的高清广告大图,用于自己的产品设计宣传。

    2.平面拍摄:1个工作天内的连续6-8小时工作,包括化妆、换造型及用餐时间。

    3.影视拍摄:1个工作天内的连续10-12小时工作,包括化妆、换造型、用餐及录音时间。

    4.商务活动:1个工作天内的连续2小时工作,包括候场时间。

     

    推荐合作模式:肖像代言/肖像照片授权使用


    合作权益:
    1.明星肖像授权2年+3个月回收期
    2.明星签约仪式一次,合影
    3.提供6张广告高清大图
    4.海报,产品包装,户外广告,报纸,网站,互联网等平面媒体全渠道使用肖像
    5.明星亲笔签名授权书,签名照